政府統計處今天(3月18日)公布,去年第4季輸往中國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34%是用作外發加工;而在輸往內地的港產貨品和轉口貨品中,用作外發加工用途的比重分別是17%和35%。
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49%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同期原產內地經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73%是曾經在內地加工。
去年全年,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32%用作外發加工;其中輸往內地的港產貨品的百分比是19%,輸往內地的轉口貨品的百分比是33%。
年內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50%涉及外發內地加工。同期原產內地經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73%是曾在內地加工。
以貨值計算,去年第4季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1,415億元用作外發加工,同比增長13%。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港產貨品為14億元,按年減少23%,而作外發加工用途的轉口貨品則有1,401億元,升幅13%。
去年全年,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5,191億元是作外發加工用途,同比增長22%。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貨品中,港產貨品佔58億元,減少21%,而轉口貨品則有5,134億元,升幅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