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今天(6月22日)公布,《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豁免)公告》6月23日正式生效。豁免生效後,任何人在田間種植或育養基因改造木瓜,或在動物身上施打動物用基因重組活疫苗,在條例下不屬違法。
豁免可以避免對市民造成不必要的滋擾,亦可照顧到在緊急情況如傳染病大流行時,使用動物用基因重組活疫苗的需要。公告並豁免兩個已作商業生產的品種的基因改造木瓜,和動物用基因重組活疫苗。
漁護署指出,考慮到部分市民關注將來可能有以新技術生產的基因改造木瓜,因此,除了對非商業生產的基因改造木瓜品種輸入本港種植作出適當的管制外,亦會監察基因改造木瓜最新的進展及研發情況,並在三年內對有關豁免進行檢討,並向專家小組報告。詳情可瀏覽基因改造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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