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受保護名單今天(5月20日)起納入更多瀕危物種,包括桔斑螈、紅眼蛙、撒旦犀金龜及源自塞舌爾的海椰子。
根據有關條例,除獲得豁免外,進口、出口、再出口、從公海引進或管有受保護的物種,包括其部分及衍生物,均受許可證管制所規限。
至於在法例修訂生效日前已管有新納入名單的物種,可獲3個月寬限期,至8月19日。從事桔斑螈、紅眼蛙和撒旦犀金龜貿易的人士在寬限期內,須向署方登記有關物種的現存數目。
由於塞舌爾的海椰子的瀕危程度較低,管有或控制這物種的人士可獲豁免許可證的規限。不過,進口或出口該物種前,仍必須事先獲得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發出的許可證。
任何人無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物品會被沒收。查詢可致電1823,或瀏覽相關漁護署瀕危物種
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