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委舉行首次會議
2020年7月6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今日舉行首次會議,全體成員出席,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列席會議。
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12條,上周五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同時兼任國安委秘書長。
國安委按《國安法》第15條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就國安委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並將列席國安委會議。國務院早前決定任命駱惠寧出任國家安全事務顧問。
根據《國安法》第14條,國安委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國安法》第14條亦明確規定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